父母赠与他人房产子女没有知情权,父母自主处理自己的财产,无须通知其他任何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定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 【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及其行使期间】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找法网提醒您,赠与合同成立生效条件包括:
1.赠与人与受赠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赠与合同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
3.赠与合同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
赠与合同的内容有:
1.赠与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地址。
2.赠与财产的名称、种类等。如果一次赠与的财产是多种的,双方应当分别写明每一种财产。
3.赠与财产的数量。一次赠与不同种类财产的,应分别载明每一种财产的数量。
4.赠与财产的质量情况。在附条件的赠与中尤其应当写明财产质量情况。
5.赠与人交付财产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6.附条件的赠与,应写明受赠人所负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