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受益人是可以放弃受益权的,。受益权是保险受益人专属的权利,只要其自愿合法的行使权利就可以受到法律保护。保险受益人在放弃受益权时,应当注意不影响他人权利的行使、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三十条规定,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愿依法行使民事权利,不受干涉。
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民事主体行使权利时,应当履行法律规定的和当事人约定的义务。
第一百三十二条规定,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保险受益人是可以更改的,在《保险法》中也有相关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且投保人在指定受益人的时候需要征得被保险人的同意。若后期想要更换保险受益人的话,则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还需要通过书面通知保险公司,需要注意的是,投保人更改保险受益人的时候也是需要征得被保险人的同意的。找法网提醒您,若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未指定保险受益人的话,则由法定继承人来享受相关权益。
保险受益人法定和指定的区别有:
1.指定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受益人,享有申领保险金的权利;
2.法定受益人:指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由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领取:
(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