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方违约不还定金可以,具体如下:
1.有定金的,可以不退还定金。
2.有约定违约赔偿的办法的,按约定的违约赔偿办法索要赔偿。
3.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要求买方赔偿卖方的实际损失。
定金不能超过20%是合法的,合同的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给付另一方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之间约定,但是定金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1.预期违约。我国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预期违约形态与一般合同基本一致,可分为两种具体类型:
(1)预期拒绝履行,指合同有效成立后至合同约定的履行期届至前,一方当事人以言辞或行为向另一方当事人表示其将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2)预期不能履行,指在合同履行期届至前,有情况表明或一方当事人根据客观事实发现另一方当事人届时不能履行合同义务。
2.实际违约。主要包括商品房买卖合同当事人届期不能履行债务和届期拒绝履行债务两种。
3.不适当履行。即指虽有履行但履行房屋质量、面积不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违约情形。找法网提醒您,房屋质量不适当履行包括瑕疵履行和加害给付两种情形。瑕疵履行是指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