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赠与后办理过户登记就可以卖。房屋买卖后,受赠人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取得房屋所有权后,可以随时买卖房屋。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四十条 【所有权的定义】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找法网提醒您,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定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赠与人要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
1.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房屋赠与协议书。
2.房屋赠与的当事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按规定缴纳有关契税。
3.根据国家以及本市对于房屋赠与过户的有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时,应提交申请书、身份证件、原房地产产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
如果房产的权利尚未转移,房子赠与别人可以撤销赠与。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