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承揽合同与建设工程合同的区别有:
1.合同主体要求不同。承揽合同一般在法律没有特殊要求情况下合同双方主体为一般主体,而建设工程合同主体发包人和承包人均为特殊主体。
2.合同适用对象不同。建设工程合同标的一般为不动产的建设工程,而承揽合同的标的一般为动产的定作物。
3.合同形式要求不同。找法网提醒您,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且基础设施、公共事业等关系到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订立建设工程合同还必须进行招投标;而承揽合同无此要求,书面、口头均可。
4.合同内容不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等内容,面窄但是专业性强;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做、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内容。
建筑工程纠纷常见法律问题:
1.拖欠工程款项不结清;
2.工程竣工日期无法确定;
3.因建筑工程合同引起的纠纷等,一般建筑工程纠纷的一方当事人可向法院起诉,解决纠纷。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流程如下:
1.公司合同预算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相关条款、参照建设部印制的示范文本起草建筑安装施工合同,参与合同谈判,组织会签;参加对合同履行的评价。
2.合同预算部负责合同的商务条款,确认待签合同与审批调整建议的一致性;
3.工程部负责审核工程合同的各项技术条款;
4.物质采购部负责审核工程合同的各种材料(设备)采购与供应条款。
5.财务部审核合同付款、发票纳税等相关财务有关条款。
6.法律顾问负责分析判断合同风险、与法律相关内容的相关条款。
7.主管领导负责合同整体审核。
8.总经理审定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