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二手房买卖合同不是必须到公证处公证,法律没有规定二手房买卖合同一定要公证,二手房买卖合同要不要公证,由合同当事人自行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法律中并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上限数额,但不超过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是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找法网提醒您,约定的违约金高于造成的损失的,指的是过分高于,那么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的约定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二手房交易合同的内容包括:
1.房屋的基本情况。包括房屋的坐落位置、门牌号码、面积、产权证书号码,房屋基本情况同产权证书登记要一致。
2.房屋价款。
3.付款方式和付款时间。房屋价款是分期给付还是一次性给付,付款的时间截点。
4.房屋交付。包括房屋的交付期限,屋内原有设施的处理,房屋交付前的水电、燃气、物业、取暖等费用如何负担。
5.因买卖交易所产生的税费由谁负担。
6.违约责任。卖方逾期交房、买方逾期交付房款、不配合过户等情况出现时如何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数额如何确定。
7.合同争议解决方式。也可以对管辖法院进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