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真正连带之债与连带之债的区别如下:
1.连带之债与不真正连带之债的定义不同
连带之债是指两个以上的债权人对同一债务人享有连带债权或两个以上的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有连带债务。不真正连带之债是由于不同原因产生同一给付标的的多个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履行的连带债务。
2.连带之债与不真正连带之债的产生原因不同
连带之债往往是基于共同原因产生,如基于共同债务行为;而不真正连带之债是基于不同原因产生的,这些不同原因分别是各自不同的法律事实。
3.连带之债与不真正连带之债的目的不同
连带之债具有共同目的,每个债权和债务都是有联系的,且各债务人在主观上相互关连;不真正连带之债的给付相同纯属法律关系偶然巧合,每个债务都是单一的目的,各债务人之间对债务的发生在主观上也无联系。
不是,共同之债与连带债务二者在效力上并不完全相同,它们的区别是:
1.共同之债虽可准用连带债务之规定,但这仅是因为给付不可分,而非实质上有连带关系,因此,当给付变为可分时,即成为可分债务。而连带债务不问给付可分不可分,当事人之间均为连带关系;
2.共同之债不可部分履行,连带债务可以部分履行;
3.对连带债务,由于当事人之间有连带关系,找法网提醒您,就一债务人发生之事项,如履行、免除、抵销、混同、请求等,有绝对效力,而对共同之债,除履行外,仅有相对效力。
1.连带之债的外部效力。债务人也有权向任何一个债权人主动履行义务,一个债权人受领了债务人的全部给付,其他债权人的债权即归于消灭。
2.连带之债的内部效力。指连带债权人之间或者连带债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