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合同不属于承揽合同。技术合同与承揽合同属于两种不同类型的合同。技术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就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或技术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在承揽合同中,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的一方为承揽人;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定作人。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合同中没有以承揽人、定作人指称双方当事人,也不影响对其法律性质的认定。 承揽合同的承揽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数人。找法网提醒您,在承揽人为数人时,数个承揽人即为共同承揽人,如无相反约定,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负连带清偿责任。
技术合同签订流程具体如下:
1.项目负责人认真起草合同,合同书首选科技开发部寻找的合同文本,合同注意事项参考科技开发部相关网页。
2.技术合同草案经过负责人所在学院科研主任审核后交科技开发部预审。
3.预审通过后,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正式合同文本一-式4份, 与合作方签订合同。
注:正式合同上必须附上合作方《组织结构代码证》。
4.合作方签字盖章后,交科技开发部办审核盖章。3份科技开发部留存以备认证,1份合同交于合作方。
按照法律是否对某类合同赋予专门名称、并设定专门规范,可以将合同划分为有名合同、无名合同。技术合同属于有名合同之中的一类。不管是技术合同、还是仓储合同等的有名合同,都是直接被法律已经赋予了专门名称的合同。
技术合同类型包括:技术开发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许可合同,以及技术服务合同。其中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技术秘密转让等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