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合同在当地物业主管部门备案,主要需要以下材料:
1.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申请表
2.《物业服务合同》;
3.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
5.组织机构代码证;
6.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项目负责人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情况证明原件、聘任证明材料及项目负责人考试合格证书;
7.物业项目的合法来源证明文件;
8.事实服务的项目需提供原物业服务合同、服务现状的情况说明、仲裁或司法文书等相关材料。
上述材料除要求原件的外,均提交复印件(A4纸)一份,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印章并同时提交原件,原件核验后退回申请人。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特征如下:
1.物业服务合同是建立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的民事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又被称为物业管理合同,但它与行政机关为实现行政管理职权而与相关单位签订的行政合同具有本质的不同。
2.物业服务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委托合同。物业服务合同产生的基础在于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委托,但其与一般的委托合同又存在差异。找法网提醒您,物业服务合同的履行过程中,无论是物业公司,还是业主,均不得以不信任为由擅自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只有在符合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时,才可依法解除物业服务合同。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的内容:
1.帮助业主完成新房验收。
2.向业主发放《业主手册》,帮助业主了解物业管理的内容。
3.物业需根据有关规定向业主预售物业费或者车位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