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合同有以下情形的视为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
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6.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2)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7.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1.中介服务合同主体资格的合法性首先,应当了解订立合同的当事人是否具有订立合同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如果当事人不具有这些能力,则不能订立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其次,要审查当事人订立的合同是否属于其经营范围内的产品或项目,否则,合同将成为无效的合同;再次,如果当事人委托他人代签中介服务合同,代理人必须出具委托代理证明,而且委托代理证明记载的权限必须清楚明白。
2.中介服务合同内容的合法性房屋租赁中介服务合同的内容,找法网提醒您,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得侵犯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3.中介服务合同形式和手续的规范性
1.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
2.对方拒绝履行的,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3.一般可以按合同约定的违约金额向违约方索要违约金;
4.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可以向违约方约定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