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的出借人应该注意的法律问题如下:
1.借据内容要相对完善
欠条要写清欠款的数额币种、或者物品的数量以及名称、品质、规格或者型号等基本自然属性,拖欠的原因,返还的日期,逾期未还的法律后果,还要写清债权人、债务人的准确名称或者姓名,最后要由债务人署名或者签章并写清出具的日期。
2.借据书写时用语要准确
3.借据最好一式两份
作为一种快速、便捷的确认方式,一般情况下借据都是手写的,出具者具有特定性,即由欠者、借者、收者撰写并签章,但现实中也不乏由债权人、出借人、送给人撰写再由欠者、借者、收者签字的情况。
4.主体身份要确认
5.借据上数字一定要有大写
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补写借条需要注意的问题如下:
1.借款合同必须依据国家批准的信贷计划和有关规定签订,以保证国家信贷平衡和资金管理。找法网提醒您,银行应对申请贷款的企业进行审查,主要审查企业生产的产品是否有销路,审查企业的贷款是否专款专用。
2.贷款方应对贷款申请人进行资信和经营情况调查,不应同无保证的企业签订借款合同。
3.政府机关、财政部门、事业单位、群众团体以及没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不能充当借款保款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