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违约行为有:
1.不能履行。不能履行可能是由于债务人在客观上已经没有履行能力,或者法律禁止了债务的履行,也可能是因为某些不可抗的因素而造成的,比如在以特定物为目标的合同中,该特定物意外毁损,从而构成了不能履行。
2.延迟履行。延迟履行也是逾期履行,也就是说债务人其实能够履行,但在履行期限届满时却未履行债务的现象,比如逾期交房,逾期过户等。
3.不完全履行。不完全履行指的是债务人虽然履行了债务,但其履行不符合债务的本旨,比如没有按照合同中约定条款去履行或者是只履行了一部分的约定,不完全履行的行为应该以履行期限届满仍未消除缺陷或者另行给付时为标准。
4.拒绝履行。拒绝履行是债务人对债权人表示不履行合同,一般为明示,也可以是默示。
1.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约定一般为总房价的20%。但是违约金具体多高,完全可以由房屋买卖的双方根据自己的意愿协商确定。最高不得超过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
2.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中,通常会约定一种“滞纳金”,主要是针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时,进行违约责任追究。但是只有在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时,才承担此部分违约金。如果合同继续履行,一般参照“滞纳金”追究违约责任。
3.违约金的执行不一定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合同法的违约责任是一种补偿,只是弥补损失,而不是惩罚性的违约金。找法网提醒,因此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都可参照实际损失进行调整。
合同违约的起诉流程是:首先,要确定有管辖权的法院;然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法院受理案件后,通知被告;被告提交答辩状;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