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合同不是必须公证,法律规定中也没有说涉外合同必须公证才能生效,一般合同只要符合法定的生效要件,就能够生效,公不公证都可以,合同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决定。
第四百六十七条:【无名合同及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本法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编通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适用本编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合同的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涉外合同不是必须公证,法律规定中也没有说涉外合同必须公证才能生效,一般合同只要符合法定的生效要件,就能够生效,公不公证都可以,合同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决定。
合同法已废除,民法典无名合同的规定是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七条,即法律上没有赋予其一定名称的合同,即有名合同以外的其他合同,一般无名合同不违背国家立法精神,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也承认其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