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后公司债权债务由公司承担,因公司的债务由公司的财产承担,即股东转让股权后,则债权债务由公司财产承担,但若是有股东进行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情形除外。
第四百六十八条:【非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适用】非因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适用有关该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编通则的有关规定,但是根据其性质不能适用的除外。
股权转让后公司债权债务由公司承担,因公司的债务由公司的财产承担,即股东转让股权后,则债权债务由公司财产承担,但若是有股东进行虚假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情形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