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卖货物的方式有很多,有些出卖人会选择在运输的过程中就处分出卖物,民法典对货物风险承担的主体有明确的规定。那么在路运买卖到底有什么特点呢?路货买卖中的标的物风险怎么转移呢?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第六百零六条:【路货买卖中的标的物风险负担】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
出卖货物的方式有很多,有些出卖人会选择在运输的过程中就处分出卖物,民法典对货物风险承担的主体有明确的规定。那么在路运买卖到底有什么特点呢?路货买卖中的标的物风险怎么转移呢?下面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债权转让的问题时有出现,债权转让可能会导致合同履行地改变,那么债权转让的合同履行地怎么确定?合同履行地有可能因为债权发生转让而发生转移吗,我们该怎么规避这些情况,以下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解答具体内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