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人将服装转包的处理方式是解除合同。承揽人将服装转包应当经定作人同意,未经同意私自转包的,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承揽合同的特征有标的物是特定的;承担合同具有诺成性、双务性等。
第七百七十四条:【承揽人提供材料时的义务】承揽人提供材料的,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定作人检验。
承揽人将服装转包的处理方式是解除合同。承揽人将服装转包应当经定作人同意,未经同意私自转包的,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承揽合同的特征有标的物是特定的;承担合同具有诺成性、双务性等。
承揽合同原材料可以由承揽人和定作人提供,提供方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承揽合同的特征是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标的物具有特定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