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任意解除权的后果包括合同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合同因为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主合同解除,担保人也应该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等。任意解除权的含义就是指当事人不以对方违约为解除理由而直接主张解除合同。
第七百八十七条:【定作人任意解除权】定作人在承揽人完成工作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行使任意解除权的后果包括合同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合同因为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主合同解除,担保人也应该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等。任意解除权的含义就是指当事人不以对方违约为解除理由而直接主张解除合同。
定作人行使解除权的限制包括须在合同有效期内提出、应当通知承揽人以及给承揽人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等。定作人合同解除权的意思是承揽合同完成前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要赔偿承揽人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