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四个方面,即仓储合同的标的物,即保管对象必须是动产,且保管人必须是依法取得经营资格的,否则不具备保管人的资格,且在合同的订立时,即发生法律效力。
第九百零四条:【仓储合同定义】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仓储合同的法律特征有四个方面,即仓储合同的标的物,即保管对象必须是动产,且保管人必须是依法取得经营资格的,否则不具备保管人的资格,且在合同的订立时,即发生法律效力。
仓储合同的法律适用是在法律对仓储合同有特别规定时适用特别规定,没有特别规定的适用一般保管合同的规定。订立仓储合同的原则包括平等原则、等价有偿原则、自愿与协商一致原则、合法和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