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对隐名代理行为的处理是承担法律责任。当受到侵害的第三人在知道受托人和委托人之间有代理关系的,则可以向隐名代理人要求共同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第九百二十五条:【委托人介入权】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是,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
民法典对隐名代理行为的处理是承担法律责任。当受到侵害的第三人在知道受托人和委托人之间有代理关系的,则可以向隐名代理人要求共同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没有代理权,却以他人名义订立合同的并不就一定是无效的,对此如果被代理人追认的即合同有效;如果被代理人没有作表示的,则视为拒绝追认而合同无效;另外,根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可知,善意相对人撤销合同的则合同自始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