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人接受他人的聘请代表其处理某些特殊事项时,正常情况下都会依约进行汇报,以便获取进一步的指示,更好地处理事务。那么委托人死亡后受托人仍要继续处理事务吗?接下来就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第九百三十五条:【受托人继续处理委托事务】因委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破产、解散,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清算人承受委托事务之前,受托人应当继续处理委托事务。
行为人接受他人的聘请代表其处理某些特殊事项时,正常情况下都会依约进行汇报,以便获取进一步的指示,更好地处理事务。那么委托人死亡后受托人仍要继续处理事务吗?接下来就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