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一般要采取书面的形式签订,而电子数据是书面形式之一,只要是双方自愿签订,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协议书有效,但办理离婚登记时,需要打印电子离婚协议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条【合同订立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3、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4、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5、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6、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7、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8、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9、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10、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首先,签订离婚协议书后需要变更的,需要确定是否已经办理离婚登记。
其次,按规定,协议离婚并已经办理离婚登记的,双方已经解除婚姻关系,离婚协议书产生法律效力。
通常情况下,任何一方都不能再变更离婚协议书,除非双方就某个问题自行协商一致,或者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发现一方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以去法院起诉变更离婚协议书。
最后,签订离婚协议书后尚未办理离婚登记,双方可以再协商变更离婚协议书。
双方对变更的问题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新的离婚协议书即可。
并且,双方就协议内容确认无误后,还是决定离婚的,可以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以上是我们为大家整理的电子版的离婚协议书法律认可吗的相关内容,从以上内容我们可以知道电子版的离婚协议书是有法律效力的,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法网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