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非法收养

更新时间:2021-07-22 10:09:56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为了规范社会活动中公民进行的收养活动,新颁布的《民法典》中对于收养活动会出现的大致情况进行了规定,如被收养人的条件和收养人的条件等,都是规范了合法的收养活动,那什么是非法收养?下面就跟着找法网的小编一起来了解吧。
什么是非法收养

一、什么是非法收养

指不符合国家《民法典》有关收养规定的收养行为。

二、合法收养的规定有哪些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被收养人的范围】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四条,【送养人的范围】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的条件】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收养登记、收养公告、收养协议、收养公证、收养评估】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三、非法收养该怎么处理

1、符合收养条件但未办理《收养证》的,按处罚一千元处理。

2、无子女未达到法定收养年龄而收养的,每提前一年按处罚二千元处理。

3、有子女而收养子女的,按政策外比照子女数处理。

4、符合法定再生育的其他条件但未达法定生育间隔期收养的,按提前生育处理;不符合法定再生育条件收养的,按多生育处理。

5、收养问题是一个民事法律问题,是一个亲属法律关系问题,一般不得适用国家公权力的制裁措施(如行政处罚)来调整收养关系。不合法的收养带来的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不确定性风险这种不利后果,而不是公力处罚后果。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什么是非法收养的相关内容,根据以上内容可知,非法收养是指不符合国家《民法典》中有关收养规定的收养行为。《民法典》中对于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条件都有明确规定。还要依法进行收养登记。若您还有法律疑问,建议您咨询找法网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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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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