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收养行为无效

更新时间:2021-03-10 14:12:16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收养,是一种建立在法律上成立的行为,能为本来没有血缘关系的人们建立拟制血亲关系,让双方在法律上与亲生父母子女关系无差异。而今天找法网小编就要为大家介绍哪些收养行为无效,以此让想确立收养关系的人们了解。
哪些收养行为无效

  一、哪些收养行为无效

  以下收养关系无效:

  1、行为人没有相应的行为能力的;

  2、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不真实的;

  3、违法了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4、收养人有子女而收养非孤儿、弃儿或非残疾儿童的;

  5、收养人未满三十周岁而收养的;

  6、除公民或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之外,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二者的年龄差距不足四十周岁的。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收养行为的双方当事人——收养人和送养人具有能判断自己行为后果的能力和理智地、审慎地处理自己事务的能力。意思表示真实是指收养行为双方当事人关于收养和送养的意思表示是真实的,是反映内心愿望和真实意愿的。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是指收养关系双方当事人的行为不得有违反我国法律、法规或者有损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

  二、收养关系成立的条件

  1、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2、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

  3、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需要注意,合法的收养关系在创设新的亲属关系以及与此相关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同时,也消灭了原有的亲属关系和相关的权利义务关系。

  养子女与其亲生父母、兄弟姐妹和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关系属于自然血亲关系,是基于出生的血缘联系而形成的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这一关系可因合法收养关系的成立而全部归于消灭。养子女与其生父母之间,与亲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之间不再承担抚养教育、扶助帮助和赡养扶助的权利和义务,相互之间不再享有继承遗产的权利。此种效力对于稳定家庭关系,防止发生家庭矛盾和纠纷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需要说明的是,养子女与其生父母和其他近亲属的法律上的亲属关系和权利义务的消灭,并不改变他们之间的血缘关系,他们仍然有义务遵守婚姻法关于直系血亲以及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的规定。

  三、收养无效在法律中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三条:有本法第一编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规定情形或者违反本编规定的收养行为无效。

  无效的收养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以上就是哪些收养行为无效的全部内容了,希望找法网小编的整理对你有所帮助。收养关系并不是按照程序进行就一定成立,还需要看是否存在导致收养关系无效的行为,如果有的,那么收养关系自始无效。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还有疑问?立即咨询律师!
33344 位律师在线
1 分钟提问
5 分钟内解答
立即咨询
26秒前 用户188****9876 提交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收养人死亡,收养有瑕疵,能否起诉收养无效
无效的收养行为:收养者未满30周岁收养子女的;收养者是无配偶的男性且与被收养的女性年龄差不够40岁的;收养人是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收养人不具备
收养行为无效的法律后果
无效的收养会引起如下法律后果: 1、被认定无效的收养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2、当事人因此产生的财产、收益应予以返还,无法返还的,应予以折价补偿; 3、其他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无效收养从行为开始就没有法律效应
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收养行为,当事人可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无效;人民法院在审理收养纠纷案件时,如果发现该收养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以判决的形式确认其无效
无效婚姻的情形有哪些,哪些人可以申请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能否要求主张收养自己子女的人收养行为无效?
如果已经办理了收养手续,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除收养关系、要回孩子(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协商不成只能通过法院处理。 如果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
无效收养与非法收养一样吗
结合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建议携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
收养无效 解除收养该怎么办
起诉确认收养无效!
什么是事实收养
事实收养是指双方以父母子女关系相待,共同生活多年,亲友、群众也认其为父母子女,但未办理公证或其他合法手续的收养。 对社会生活中存在的事实收养,应采取不同
孩子不是自己的,可以有什么赔偿
可以要求适当的补偿。提供抚养孩子所花费的单据或者是其他证明,可由孩子的抚养人进行适当的补偿。双方可针对孩子的教育支出、生活支出、医疗费用支出、其他用于孩子的支出
结婚一年现在要离婚要抚养权
一般来说抚养权是由孩子的年龄决定的:不满2周岁的孩子有女方直接抚养;2到8周岁的孩子双方可以协议抚养;8周岁以上的孩子就要考虑他自己的意愿了。孩子的抚养权一般都
抚养费超过几年就不能补要了,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孩子抚养费并不是一定需要每年递增,因为抚养费每年的具体给付数额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一致的可以每年递增;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
异地判缓当地怎么执行,具体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外地犯罪被判缓刑后到司法局报到,由当地执行。对于被判处缓刑的犯罪人,由居住地的司法局(所)负责管理和实施社区矫正。非在户籍所在地被判刑的,且在外地无固
抚养变更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抚养权协议变更有效。但需要满足如下相关条件: 1、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不损害子女合法利益; 2、意思表示真实; 3、协议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其他条件
家里问题可以解决吗在吗
您好,因为具体情况需要具体分析,这边需进一步与您沟通,本所具备案件丰富的处理经验。
大方县的小孩抚养费一般判多少
抚养费的标准为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
天津市子女抚养费标准
小孩抚养费的规定: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