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二)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提起诉讼离婚;
(三)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育及相关的证据;
(四)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含房产、股票、债券等);
(五)原告应呈交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六)原告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
如果原被告本人不能出庭或者认为需要请一个人代为参与诉讼,可以依法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但原被告必须是符合上述要求的主体,任何人不可代理。
对离婚诉讼的两点特别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到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错误的除外。根据相关的规定,现役军人提出离婚,须经团以上政治机关批准并出具证明。《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一)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二)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三)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居委会或村委会、公安机关的证明。
(一)离婚诉讼书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
(二)离婚诉讼书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开户银行名称及银行帐号;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开户券商名称及股东代码、资金帐号;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
(三)离婚诉讼书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
(四)离婚诉讼书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借据以外,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
(五)离婚诉讼书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
(一)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法律准许夫妻双方对财产的所有关系进行约定,也包括对债务的负担进行约定,双方约定归个人负担的债务,为个人债务。约定个人债务,可以与财产所有的约定一并约定,也可以单独就个人债务进行约定。举债时没有夫妻的共同约定,但是举债之后对方配偶追认是夫妻共同债务的,也应作为夫妻共同债务。
(二)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包括为保持配偶或其子女的生活产生的债务,为了履行配偶双方或一方的生活保持义务产生的债务,其他根据配偶一方或债权人的请求确认为具有此等性质的债务。例如,购置家庭生活用品、修缮房屋、支付家庭生活开支、夫妻一方或双方乃至子女治疗疾病、生产经营,以及其他生活必需而负的债务。为抚育子女、赡养老人,夫妻双方同意而资助亲朋所负债务,亦为夫妻共同债务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关于个人起诉离婚需要准备什么财产问题的详细解答,对于我们在处理个人起诉案件过程当中,他所需要准备的材料也是非常多的,可以根据个人的婚姻关系来进行综合处理,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找法网站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