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因为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种类:1、因胁迫结婚的。2、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
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生育孩子没有什么处罚。
1、没有达到结婚年龄就生子的,属于非婚生子;
2、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要上交社会抚养费;
3、根据《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生育的,对男女双方分别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当地县(市、区)上一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下列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多生一胎的,按照二倍至四倍征收;
(二)多生二胎以上的,按照前一胎的征收标准加倍征收;
(三)符合再生育条件但未经批准生育的,按照零点五倍至一倍征收;
(四)已满法定婚龄未办理结婚登记而生育第一胎满六个月,仍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按照零点五倍至一倍征收;
(五)未满法定婚龄生育的,按照一点五倍至二点五倍征收。
如果是没有领取结婚证却以夫妻名义生活,属于同居关系,但是不属于法律上的结婚;因此不能办理离婚,只能解除同居关系。
如果是登记结婚后结婚证因丢失等原因无法出示,双方可以通过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证后协议离婚或者到婚姻登记机关出具本人的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后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自愿离婚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离婚诉讼,第一款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7条规定,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男女,一方要求“离婚”或解除同居关系,经查确属非法同居关系的,应一律判决予以解除。
通过上文我们可以了解到,未达到结婚年龄但已生育子女算事实婚姻吗?答案是不算事实婚姻,因为未达到结婚年龄的情况就是没有登记到合法的结婚证,在法律上是不认证的婚姻,其次孩子是道德义务而不是法律责任,有的父母如果是不道德的人是可以选择不抚养孩子的,孩子是最无辜的,因为它不能选择什么时候来到这个世界。网友们还有问题可以到找法网咨询相关的律师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