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对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夫妻一方在没有获得对方的同意时,不能随意的处置,否则若是使用共同财产之后,不能得到夫妻另一方的认可,此时使用的不能被当作是夫妻共同财产。若是想要向别人借款的,若是在夫妻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形下借的,此时也不能算作是故意债务。
首先,分居再长时间,夫妻关系都不会自动解除。从法律上说,没有什么婚是可以自动离的,离婚都是要办手续的。离婚只有两种途径: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其次,因分居而离婚的,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一)要求双方连续两年分居,互不履行夫妻义务。(二)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三)需经法院调解,且无和好可能。 所以说,“分居两年就自动离婚”的说法是错误的。
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可以协议分配,如果协议不成可以通过诉讼程序,一般是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均等分配。
对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夫妻一方在没有获得对方的同意时,不能随意的处置。以上就是由找法网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夫妻在婚姻存续关系中的共同财产有哪些的法律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