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彩礼何时给女方没有硬性规定的,主要看当地乡风民俗。(一)确定彩礼钱给谁。首先确定一下彩礼钱是给女方自己的还是给女方家人的。一般情况下是给女方父母的。如果是这样的话,在男方和女方父母提亲的时候就可以给了。(二)结婚前是否有别的见面仪式。两个新人结婚前双方家长一般会有一次比较隆重的见面,也可以在这次见面的时候给。(三)是否有其他特殊情况。两个人结婚是需要花费很多钱的,婚前需要筹备很多的东西,这时候款项不足的话也可以提前给彩礼钱。
如果彩礼是赠与给女方,就是女方个人财产;否则,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一)如果所收的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2条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可考虑财产的来源予以合理分割。
(三)如果双方婚姻持续时间短,并且给予彩礼的一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难的,可在分割共同财产时给予生活困难的一方适当倾斜。
如果彩礼是赠送给女方的情况,彩礼就是女方自己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财产。在法院要求不退还对方还强制要求退还的情况下,可以再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申请和受理两个阶段。
民法典对彩礼的规定是不允许借婚姻强行索取财物或是巨额彩礼的。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整理的有关中国新《民法典》彩礼方面的规定是怎样的的相关内容,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可以联系我们找法网平台的专业律师,找法网将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