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金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均归夫妻共同所有,但一方因身体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可以。同时还可以申请先予执行。
(二)法条链接:《民事诉讼法》
1、第一百零六条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1)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2)追索劳动报酬的;
(3)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2、第一百零七条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
(2)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3、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归责原则是处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基本准则。在审判实践中非常重要,归责原则主要包括: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无过失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
人身损害赔偿款是遗产。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人身损害赔偿款是基于被继承人生前因人身遭受损害而获得的补偿款,为合法财产。又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被继承人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因此,人身损害赔偿款是属于被继承人个人合法财产,是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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