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可以办理公证的“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分两种形式:一是未婚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二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协议,办理公证。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二)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财产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约定不明确的视为无约定。
(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如果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就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否则仍以共同财产清偿。
(四)如果夫妻之间有赠与房产的协议,如果进行了公证,该协议不得撤销。
需要明确的是,夫妻双方可以在婚内对财产的分割及其它情况进行认定,并签订财产分割协议书,在离婚时可以请求司法机关按照协议的条款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认定。在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可以按照尊重双方当事人的一致意见对相关问题进行认定,但双方签订的协议不可以存在违法的情况。
甲方:×××,男,一九××年××月××日出生,现住十堰市张湾区×××××,身份证号码:××,
乙方:×××,女,一九××年××月××日出生,现住十堰市张湾区×××××,身份证号码:××,
协议代书人:XXX
甲乙双方于2009年9月16日履行了结婚登记手续,都愿共筑爱巢,白头偕老。但为防止今后可能出现的婚前财产纠纷,现双方理智地协商,就婚前财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婚前财产范围:
二、婚前财产的权利归属:
三、婚后双方各自收入归个人所有和支配,对方不得干预。夫妻共同生活的日常开支由双方分摊。
甲乙双方无其他财产争议。
协议经公证机关公证后生效
甲方:乙方:代书人:
二OO×年××月××日
公证处可以办理公证的“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分两种形式:一是未婚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二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协议,办理公证。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二)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财产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约定不明确的视为无约定。
(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如果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就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否则仍以共同财产清偿。
(四)如果夫妻之间有赠与房产的协议,如果进行了公证,该协议不得撤销。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夫妻婚内财产协议书的规定的相关知识,通过上述文章的讲解,相信您已经知道夫妻婚内财产协议书应该经过夫妻两人的一致同意。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