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婚姻当事人通过协议形式,对婚前、婚后财产的占有、管理、使用、收益、处分以及债务的清偿、婚姻关系终止时的财产清算等事项作出约定的一种财产制度。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离婚时双方可以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涉及到一方的财产的是不参与财产分割的。另外,涉及到财产分隔的原则应当坚持公平平等的方式进行,特殊情况下,涉及到有过错的一方或者生活有困难的一方,可以依法多分财产或者少分财产,这是合法的。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对于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
(一)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
(二)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银行帐号;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股东代码、资金帐号;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
(三)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
(四)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借据以外,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
(五)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
(六)如申请法院调查取证但不能提供以上线索的,依法驳回申请。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及范围的相关知识,通过上述文章的讲解,相信您已经知道夫妻婚后所获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