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第五十条 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第五十一条 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对于抚养费的具体支付标准,应当严格基于上述法律规定的标准来进行处理,特别是对于一方拒不执行司法判决结果的情况下,当事人是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强制执行的,涉及到严重的情况下是可以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的。
父母抚养孩子的义务截止到孩子十八周岁。一般情况下,超出十八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包括孩子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父母已无法定支付的义务。最高院的司法解释明确指出,孩子超过十八岁,尚须父母履行抚养费义务的情况,是指:
(一)孩子尚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
(二)孩子非因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
对于非因以上的情况,父母对于十八岁以上的孩子,没有履行抚养的义务。
对于一般离婚案件,涉及到孩子抚养的问题都包括在了其中。
因此,一般情况下子女满18岁后不需要支付抚养费,但是如果孩子尚未接受高中及以下教育或非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父母仍需要继续支付抚养费。
当事人关于离婚财产分割那半折抵孩子抚养费的请求,如果与对方协商后,经过对方同意的,是可以的;但若分割的财产数额较少,不能满足子女正常生活开支的,仍应给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抚养费的范围的规定的相关知识,综上,对于孩子抚养费的多少,一般需要根据离婚双方的经济状况以及孩子的实际情况来分析。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