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协议公证的办理流程如下:
1.到住所地或协议签订地的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
2.填写申请表格,提交婚前协议等相关材料;
3.公证处受理审查;
4.在公证员询问笔录上确认签名,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
婚前协议公证需要准备好以下几种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薄,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已婚也可补办)。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找法网提示,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发票等能证明财产属性的证明等。
3.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一般双方当事人的签名和订约日期空缺,待公证员对协议进行审查和修改后,再在公证员面前签字。
办理婚前协议公证的,双方可以到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