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的办理顺序以及协议离婚在哪里办理

更新时间:2022-06-23 20:10:47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协议离婚的办理顺序包括夫妻两人先协商离婚事宜、向民政局申请办理离婚登记、提交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有关证件、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等步骤。夫妻双方办理离婚的地方是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具体由当事人自行决定。
协议离婚的办理顺序以及协议离婚在哪里办理

  一、协议离婚的办理顺序

  协议离婚的办理顺序如下:

  首先夫妻两人需要先协商离婚的事宜,然后带上有关材料到民政局申请办理离婚登记。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离婚所需的证件包括:双方身份证;双方户口本;双方结婚证;双方一寸免;彩色照片各两张;方自愿签署的离婚协议一式三份。还必须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或者人民法院以民事调解书的形式赋予其效力,否则即使双方意味着离婚,也不会有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后果。

  二、协议离婚在哪里办理

  协议离婚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港澳台居民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三、办理协议离婚的时间要多久

  办理协议离婚的时间没有明确规定,一般当天办结。

  双方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找法网提醒您协议离婚具体需要的材料手续如下: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3.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登记离婚的条件;

  4.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5.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6.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7.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8.颁发离婚证。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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