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之后对方不让女方看孩子的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处理。如果在离婚时有约定,判决书里确认了,根据判决书的确定行使探望权。如果对方不协助,可以起诉到法院强制执行,就是对有协助义务的人拘留或者罚款。如果离婚判决书没有判给探望权,可以起诉要求法院给探望权,由法院确定行使方式和地点等。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女方提出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谁需要根据孩子的实际情况以及离婚双方的经济状况来确定。找法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女方不当然的享有子女的抚养权,应以孩子的年龄和认知为基础,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最有利于孩子的决定。
1.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女方直接抚养为原则。
2.已满两周岁子女的抚养权由父母双方协议决定,协议不成由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3.已满八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应当尊重子女的意愿。
第一,证明夫妻双方经济能力的材料。
第二,证明夫妻双方综合素质的材料。
抚养人的道德品质、人际关系、教育程度、价值观等特性会对未成年子女的性格产生极大的影响,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
第三,证明子女抚养环境的材料。
一方面是居住情况,如一方的房产带好学位、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生活、就学都更为有利,取得抚养权的机会就更大;
第四,子女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