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之后男方不让女方见孩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恢复探视权的。但是如果当事人有一些不利于子身心健康的,法院可以中止当事人的探视权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离婚后孩子归女方的情形有:
1.哺乳期内的子女
虽然在实际生活中婴儿哺乳期因人而异,由父母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其他情形不利孩子成长的,可以随父方生活。
2.哺乳期后的子女
即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找法网提醒您,对这个年龄段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归属问题,如果父母双方协商无效,则由人民法院综合子女的权益、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各方面因素作出判决。
3.考虑子女意见。找法网提醒您,由于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通常有了一定的辨别和判断能力,能够表达自己的意愿。父母双方对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4.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未成年人除了归父母一方直接抚养外,也可以考虑由父母双方轮流抚养。
离婚后女方不要孩子需要给孩子抚养费。法律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所以女方不是孩子抚养权人的就需要支付孩子抚养费,一般抚养费是按月支付,女方有经济能力能一次性支付的,也可以一次性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