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登记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1.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
2.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等事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
4.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5.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找法网提醒您,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1.申请阶段材料包括:
(1)男女双方居民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
(2)男女双方户口簿原件;
(3)结婚证原件。
2.登记发证阶段:
(1)男女双方居民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
(2)男女双方户口簿原件;
(3)结婚证原件;
(4)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必须到现场签名);
(5)各自2寸照片2张;
(6)申请阶段婚姻登记机关发给的《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法院会判离婚的情况如下: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1)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的;
(2)有配偶的人虽未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以夫妻相称或者对外以夫妻自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
5.其它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也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