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约定财产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找法网提醒您,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夫妻财产约定不一定必须公证,但经过公证后的协议的法律效力更强。
夫妻财产公证一般需要下列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结婚证书;
2.协议书草稿,当事人书写有困难的,公证人员可代写;
3.有关的财产证明;
4.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夫妻约定财产赠与对方是可以反悔的,我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第1款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当赠与人交付之前行使撤销权的,赠与人自可以拒绝履行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当赠与物已交付受赠人后行使撤销权的,受赠人因失去取得赠与物的合法根据而应当返还受赠与的财产。受赠人拒绝返还的,赠与人有权请求其返还。根据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有无法定事由,可以分为有因撤销和无因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