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自签订以后是长期有效的,没有期限限制。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有以下几种规定:
1.离婚协议书经男女双方签名,并办理离婚登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一方不遵守协议内容的,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履行。
2.仅签订离婚协议书,未实际办理离婚登记的,该协议书不生效。
离婚协议书中的赔偿条款需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住址等个人情况;
2.其次,必须有双方同意的表示,不离婚的,离婚赔偿无效。
3. 离婚赔偿的数额及支付方式;
4.离婚赔偿的时间要求;
5.违反协议的责任。找法网提醒您,赔偿条款的形式可能会影响其以后的法律效力,所以设计时需要考虑到其有效性和合法性。
离婚协议书既可以到当地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签署,也可以自行拟定。在离婚中,如果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债权债务如何处理达成一致意见的,夫妻双方共同到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即可。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