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婚前财产协议不公证有法律效力,但是公证会增强其证明力。《民法典》规定婚前财产协议生效的条件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离婚后财产协议应当遵循的原则如下:
1.双方平等自愿原则,简单来说订立协议的双方必须出自愿,订立的协议也必须对双方公平;
2.保护弱势群体权益原则,就是说若订立的协议包含老人孩子等弱势群体,应当在订立协议中充分尊重其合法权益;
3.照顾无过错方原则,找法网提醒您,夫妻双方订立财产分割协议应当考虑到离婚时其中一方是否存在过错,而非过错方应当受到相应照顾;
4.尊重双方意愿原则,根据规定订立协议需尊重夫妻双方的意愿,且必须约定合法合理,但若协议订立不清楚的应按照共同财产处理;
5.便利原则,协议中订立的条款和分割应当方便处理。
婚前财产协议的法律效力对夫妻双方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双方都有权依照约定行使相关的财产权利,也必须承担相应的财产义务;离婚时,双方财产利益的分配必须按照约定进行。如果双方在婚后另行签署了内容不一致的财产协议的,以后签署的协议为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