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法定结婚年龄没有改,依旧是男22岁,女20岁,除此之外结婚还要满足以下条件:
1.男女双方结婚是自愿的,无人干涉;
2.男女双方不是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3.没有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
4.双方都无配偶。
办理结婚证需要的证件有: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结婚登记的流程和步骤如下:
1.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须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找法网提醒您,申请登记的时候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如果是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在实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应该持有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2.审查。登记机关对于双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审查,在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的证明材料,或进行必要的调查,或指定项目进行医学上的鉴定。
3.登记。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后,认为符合结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不与登记的,应当出份书面说明,说明不与登记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