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未离婚能追讨抚养费。子女成年后可以主张抚养费。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仍在校就读,或者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可以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母支付抚养费。
1.一次性给付。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受。
2.定期给付和以物折抵。定期给付一般以月或季或年给付,以物折抵往往适用于下落不明的一方。一次性给付或以物折抵一般是以十八周岁为底线,即具体数目是按月或年的抚养费的数额乘以将子女抚养至十八周岁为止,计算总数一次性给付完毕。
离婚对方不给抚养费的处理方法如下:
1.可以与家人协商一下,适当降低每个月的抚养费。
2.可以找村民委员会或居委会来进行调解。
3.在调解不成的情况,只有向法院起诉,判决执行负担抚养费。找法网提醒您,在处理子女抚养费问题时,以离婚夫妻双方的自愿协商为首选,只有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才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