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分割债务的方法是有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夫妻债务的分割,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找法网提醒您,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债务是夫妻个人债务的,由债务人个人的财产偿还,离婚分割的个人财产是不需要清偿对方债务的。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夫妻债务由夫妻共同财产承担,子女不需要承担夫妻债务。但如果夫妻死亡,子女继承夫妻财产的,子女以继承遗产价值为限承担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