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人士能收养小孩。离异不影响领养孩子的。根据《民法典》规定,收养人应同时具备的条件为: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30周岁。
如果收养人在无子女的情况下,最多可以收养两名子女,那么收养人有子女的情况下,最多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找法网提醒您,但是有三类人不受人数的限制:第一类是孤儿,第二类是残疾的未成年人,第三类是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上述三类不受收养人数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条 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办理收养子女的流程为:
1.申请:收养子女的当事人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申请收养,按规定提交有关证件、证明材料;
2.审查:收养登记机关在收到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的基础上,遵循收养登记的原则及收养法规定的条件,认真审查,严格把关,依法办理;
3.登记:经审核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准予登记,发给《收养登记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