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要以下条件会判决离婚:
1.经过人民法院的调解;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2.一方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已生效的离婚判决具有从法律上解除婚姻关系的效力,法院的生效离婚判决书的效力是等同于离婚证的。当事人可以凭借生效的离婚判决书办理再婚登记、户口登记等事项,并且可以凭此证明自己的婚姻状况。但由于离婚判决对当事人的各项情况记载非常详细,对外出具会造成个人财产、子女状况等个人信息的泄露,不利于保护当时人的个人隐私。现在很多法院会在离婚判决书生效后向当事人发放《离婚证明书》,以此来证明离婚案件当事人的离婚事实,保护离婚案件当事人的个人隐私。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离婚证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即依法解除夫妻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找法网提醒您,法院判决、调解离婚后当事人不需要再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婚姻登记机关也不能为已经依法解除婚姻关系的当事人再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诉讼需要的材料如下:
1.离婚起诉状。
2.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结婚证原件。
3.原告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4.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这主要是针对有抚养权之争的,没有孩子的自然不用提供。
5.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的名称、规格、件数、价值等方面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