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同居是属于违法行为。婚外情的一方会在道德上,受到社会各方的谴责。如果夫妻因为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同居而离婚,那么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夫妻中的一方与他人重婚;
2.夫妻中的一方与他人同居;
3.夫妻中的一方对另一方实施家庭暴力;
4.夫妻中的一方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有其他重大过错。
婚外生子不一定构成重婚罪。对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按重婚罪论处;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公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构成重婚,找法网提醒您,如果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对外不以夫妻名义相称,但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从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长短、稳定程度等综合考虑,有时也会依法认定其构成重婚。
离婚损害赔偿需要的证据有:
1.过错行为人承认错误的文字记录或口头陈述。
2.由过错方所在的居(村)委会或其所在的单位出具的其与他人同居或与他人以夫妻名义相称共同生活的证明。
3.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其与他人结婚的证明。
4.有关机构如医院出具的证明遭受家庭暴力的诊断或有关机关出具的伤情鉴定书。
5.由人民法院作出的构成虐待罪、遗弃罪或其他关于家庭暴力犯罪的刑事判决书。
6.左右邻居的证词。
7.能证明一方有过错事实或行为的照片。
8.司法行政、执法机关的相关记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