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死亡婚姻关系是自动解除。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需要注意的是,夫妻一方死亡后,婚姻关系虽然解除,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一些权利义务会继续延续。比如,若有夫妻共同债务,生存一方还需继续偿还。另外,夫妻一方死亡时,继承开始。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为配偶所有,剩余一半财产,是去世一方的遗产,继续由其继承人进行分配、继承。配偶若之后再婚,有权处分自己继承的财产,他人不得干涉。
离婚登记要满足的条件如下:
1.双方当事人必须是自愿离婚;
2.双方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等事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
4.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5.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找法网提醒您,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1.申请阶段材料包括:
(1)男女双方居民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
(2)男女双方户口簿原件;
(3)结婚证原件。
2.登记发证阶段:
(1)男女双方居民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
(2)男女双方户口簿原件;
(3)结婚证原件;
(4)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必须到现场签名);
(5)各自2寸照片2张;
(6)申请阶段婚姻登记机关发给的《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