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起诉离婚一方不离不一定后判离,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如果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经破裂,或者是一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离婚事由之一的,人民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
起诉离婚需要的证件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2.离婚起诉书及副本;
3.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证据;
4.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还要提供夫妻共同财产清单。
根据《民事诉讼法》119-176条的规定,二次起诉离婚诉讼程序具体如下:
1.原告起诉阶段:
(1)这个阶段原告需要向法院递交一份起诉书、副本和一些相关的证据;
(2)法院会对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等进行相关审查,看下受不受理,是否立案。
2.被告答辩阶段:
(1)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天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找法网提醒您,同时要告知被告作出一份书面的答辩;
(2)被告自收到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要作出相关的书面答辩,有些被告不想答辩的,法院会按照正常的程序走。
3.开庭审理阶段:
在主开庭审理阶段,离婚诉讼的原告必须到场,若被告不到场,则会延期开庭一次。开庭的时候,双方需要对提交的证据进行辩论和阐述。
4.法院判决,若调解成功的发调解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