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精神病离婚的相关规定:一方精神病依然是登记离婚,或者是去法院来诉讼离婚,但是考虑到配偶一方是存在着精神病疾病的,所以可能会丧失民事权利能力,甚至是完全的丧失,所以是由其法定代理人来进行相关的处理的,还需要确定配偶的具体的行为能力。《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原则上精神病人在离婚后也可以探视孩子,除非做出了一些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行为,可以中止探视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起诉离婚时间大概需要三到六个月。适用普通程序的离婚案件,立案到起诉到判决的时间一般为六个月时间,如果存在特殊情况,经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找法网提醒您,适用简易程序的,从立案到起诉到审结一般是三个月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