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的判决结果如下:
1.准予离婚。
有如下情形的,法院一般都会判决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
(7)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找法网提醒您,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
2.不准予离婚
如果法院调解有效或认为夫妻感情并未完全破裂,还有挽回的余地,那么法院不会判决离婚。
一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二审: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所以,一般来说,离婚案件一审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六个月)。
一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解决方式如下:
1.原告可以在第一次判不离后,等六个月,再次起诉离婚。
2.如果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原告可以马上再次起诉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