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直接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的,向法院书面申请,法院就会根椐实际情况,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判决的。
1.只要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下,就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2.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没有破裂或者尚未完全破裂,还能够维持,有和好的可能,即使一时调解无效,也不能准予离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找法网提醒您,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费一般是在50元到300元之间进行收取。不过,涉及到财产分割的话,则是按照一定的比例来缴纳的。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自2007年4月1日起,离婚案件的案件受理费,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起诉离婚需要的证据有:
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
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
5.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6.子女状况证明。
7.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